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卫生健康委,有关直属和联系单位:
按照《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关于公布2025年度继续医学 教育推荐项目的通知》,我省2025年度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获批101项(见附件1),可在国家级CME 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(http://cmegsb.cma.org.cn,以下简称“国家CME平台”)查询。各项目申办单位对所开展的继教活动负主体责任,项目举办须严格按照《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申报指南(2025年)》执行,请各地、各单位根据继续医学教育有关规定,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工作。项目举办流程及要求如下:
一、项目举办前预审
我省国家级项目实行国家CME平台与省级继教管理系统“双平台”管理模式。项目举办前2周内,申办单位须登陆国家CME 平台报备项目举办时间、地点等信息;同时,申办单位须按要求在省继 教管理平台(https://pykjc.hubeihmdc.cn:34421/)报送举办通知、日程等相关资料至各级继教管理部门逐级审核。
我省获批的国家级继教项目拟出省举办的,在省继教管理 平台提交以上预审资料时,须同时上报外省举办备案表(附件2)盖章扫描件备查。
二、项目举办中抽检
举办项目须严格按照国家级继教项目管理规定,主动配合省 继教办、举办地所属市(州)继教管理部门以及其他受省继教办 委派单位接受现场抽检(全年现场抽检率应不低于10%)。抽检 人员依据抽检情况,填写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执行情况 督查表(附件3),于工作结束后2周内上报至系统。
三、项目举办后反馈
项目举办结束2周内,项目申办单位须在国家CME平台和省继教管理系统中上报项目执行资料,包括项目通知、日程、总结、授分学员及主讲人名单、会场全景及项目负责人授课照片、项目使用资料(含课件及教材等),接受审核。
各审核单位须在2026年1月10日前完成年内全部已执行项 目的国家CME平台及省级继教管理系统执行资料的网上审核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核资料或审核不通过的项目,视为未执行,不授予学分。
四、其他要求
1.国家级继教项目举办时效以获批年份自然年度为计算周 期,超过12月31日举办的项目视为未执行。当年度在各级抽检 中违反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规定被查处的项目负责人,取消下 一年度继教项目的申报资格。
2.我省医疗机构承办或联合举办的外省获批国家级项目,须在我省进行备案管理。项目举办1个月前,申办单位需提交外省 举办备案表(附件2)及项目举办通知、日程等相关资料至省继 教办审核;项目举办结束2周内,申办单位需将项目执行资料(项 目通知、日程、参会学员签到情况、执行情况汇总表、会场照片 及会议资料等)盖章后电子版报省继教办存档备查。
五、联系方式
湖北省医学评价与继续教育办公室
联系人:张一冰 赵保军
联系电话:027-87891692 027-87360360
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(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)
联系人:黄虎 张有元
联系电话:027-87576373 027-87576371
附件:
附件1:湖北省获批的2025年度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表(共101项).pdf
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
2025年2月28日